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通知》的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推荐,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杨剑平等358名同学为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监督电话:0744-8250350(学校学生工作处)
0744-8257357(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xlsx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