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净化党风政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专项整治,经校纪委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把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为改进党风政风、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整治范围
校领导、全体中层正职
三、整治内容
1.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2.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3.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4.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的收送红包礼金的情形。
四、专项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1.2022年5月10日前,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赵乐际同志在湘调研讲话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等有关精神。
2.2022年5月10日前,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逐一对照检查,带头提高认识、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全体校领导及中层正职向纪检监察审计处作出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书面承诺,由纪检监察审计处统一发放收集,报驻厅纪检监察组、省工信厅机关纪委、市纪委。
3.2022年6月10日前,全体校领导及中层正职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上交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约法三章”(2018年4月20日)之后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主动向纪检监察审计处书面说明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一律上交至“清风”账户(账户名: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户行:长沙银行迎宾支行,账号:80002475932001901000003)。该账号可转账,存现需使用身份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2.注重结合,抓好防范。各单位要把治理红包礼金问题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相结合,与治理“小金库”和“账外账”相结合,与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相结合,在抓教育、抓查处、抓制度管理上下功夫。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消除麻痹、侥幸心理,身体力行,带头自查自纠,做到廉洁自律。
3.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各单位要自觉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
根据有关要求特此公示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的举报方式:
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举报地址: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 467号。
举报电话:0721-88955513、18817105636。(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举报邮箱:zsjxwjjz@126.com。
附件1:
省纪委“清风”账户操作流程
“清风”账户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24时止接受现金存款和转账汇款两种方式。
一、现金存款方式操作步骤
需携带现金至任一长沙银行营业网点;在大厅填单台处填写一式两联“现金缴款单”,填写户名:“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80002475932001901000003;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迎宾支行;在款项来源处填写备注信息,具体备注信息为:缴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填单完毕至现金柜台进行现金清点及现金存款业务办理。
二、转账汇款方式操作步骤
1.有长沙银行储蓄卡
需至任一长沙银行营业网点;在大厅填单台处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或“进账单”;填写户名:“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80002475932001901000003;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迎宾支行;在备注栏目处填写备注信息,具体备注信息为:缴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填单完毕至现金柜台进行转账汇款业务办理。
2.无长沙银行储蓄卡
需至账户开户的银行办理电汇转账业务;在账户开户的银行大厅填单台处填写转账单据,填写收款户名:“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80002475932001901000003;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迎宾支行;在备注栏目处填写备注信息,具体备注信息为:缴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填单完毕至现金柜台进行转账汇款业务办理。
3.手机银行及网上银行转账
登录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操作至转账汇款页面,填
写收款户名:“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80002475932001901000003;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迎宾支行;在备注栏目填写备注信息,具体备注信息为:缴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转账成功后生成电子回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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