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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巡先改”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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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巡先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未巡先改”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4]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在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前,学校党委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对象

学校各级党组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未巡先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研究,成立学校“未巡先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璞任组长,曾自立、万友良、魏道德为副组长,贺红斌、田敏、熊湘玲、倪士勇、张正华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处,张正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自查自纠要点

学校党委对照省教育工委下发《通知》文件要求,明确自查自纠责任分工,具体如下。

(一)自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在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重点看是否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是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尤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与教育强省建设统筹谋划结合。(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2.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加强政治引领,强化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上,是否带头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3.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4.是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5.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6.是否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7.是否着眼“两个大局”,准确把握“国之大者”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改革创新的领导作用。(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8.是否深刻认识本单位在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准确把握职能职责,特别是围绕核心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合理配置工作资源和人员力量。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9.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贯彻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10.是否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尊重教育基本规律,坚守教育方针,全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的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11.是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调研、科学分析论证,增强政策制定科学性、实效性;是否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提升制度张力,防止政策制定和落实“一刀切”“中梗阻”等问题;重视政策规划执行中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完善。(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12.是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扣教育行业领域特点,动脑筋、想办法,建立有效机制,把“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转化为本单位的具体任务,一项一项抓实抓好。(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13.是否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持续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院系两级管理。(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14.在建立健全有效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上,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担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正面教育和思想政治引领;落实主管主办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做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的宣传解读,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加快提升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能力;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15.是否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16.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机制,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坚决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17.是否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8.是否突出办学特色,围绕“国之大者”调整优化专业体系,建立健全培就一体联动机制,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区位特点,完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加强应用技术基础研究和科研攻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牵头部门:科技产业处)

19.是否切实把统筹安全稳定和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牵头部门:保卫部)

20.是否认真吸取长沙市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长沙电信大厦“9.16”火灾事故等教训,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加强食品安全和学生教育管理,早发现、早报告,第一时间向校党委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是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群众的集中诉求。(牵头部门:保卫部)

21.是否认真梳理排查学校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债务、统计工作、信访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注重源头预防,建立健全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22.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上,是否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牵头部门:保卫部)

23.是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建设和预防学生电信诈骗,优化调整教师队伍配置,杜绝教师违规兼职问题。(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24.是否选优配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特别是思政课教师,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强化正面引领,切实守好前沿阵地;建立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梳理、排查、防范、化解、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各种错误政治思潮、分裂主义、宗教活动等对学校的渗透和侵蚀。(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二)自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问题

25.是否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从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和学校典型违纪违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是否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严的氛围,防止制度落实存在层级衰减、“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26.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既管好自己,也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27.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净化校园政治生态情况上,是否组织学习贯彻《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清廉张航”建设,完善清廉建设长效机制,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推动规范有效用权。(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28.是否推动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严格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二级部门的监督管理,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控廉政风险,坚决整治党风政风校风中的顽瘴痼疾。是否重视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督促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29.纪检监察机构(纪检委员)是否聚焦“两个维护”,加强对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及委厅工作要求和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是否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组织决策落实等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否持续深化“三转”,落实“三项改革”要求,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加强对二级部门纪检工作指导,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30.在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上,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是否用好问责利器,实施规范、精准问责,及时纠正滥用、不当问责等问题。是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是否加强对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的审核把关,及时准确作出廉政意见回复。是否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31.在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上,是否存在亲清不分,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谋取个人私利、违规获取薪酬、违规收受财物、违规干预经营、滥用滥管职权等行为。是否存在在制度制定、项目评审、资金分配、工程建设、人事安排、采购招标等领域,是否存在“打招呼”“提篮子”,搞利益输送、关联交易、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本人或指使下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规套取公款用于个人花销等问题。重点关注亲属经商办企业、民主作风差、干部群众反映多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32.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放贷收息;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问题;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和工程项目等问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33.是否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有关规定,对照《关于持续优化机关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健全常态化机制。领导干部是否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分管领域风气。(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34.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只传达、落实慢,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是否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现象,防止“衙门习气”“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基层呼声和师生群众利益视而不见,对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生冷的问题。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现象,一些发文随意性强问题,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后续督促落实不够问题。(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35.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通知》《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上,是否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后,是否存在顶风违纪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盲目攀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发放补助和绩效工资、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是否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私设“小金库”。是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浪费;是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防止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公务用车未厉行节约、行政办公经费居高不下、资产管理“重采购、轻调剂管理”等现象。(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36是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校治教,根治学校党的建设弱化虚化现象,持之以恒加强各级党组织党建、思政工作。(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37.是否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是否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招标采购、科研管理、校企合作、招生培训、教育乱收费等方面腐败问题,持续纠治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防止出现主动监督发现问题不多,监督执纪“宽松软”等问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38.是否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立执行,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是否存在决策不规范,收入不及时上缴财政,少计少缴税费,未按要求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违规收费,虚假支出,转嫁费用支出,挤占挪用、滞留、套取专项资金,违规借用公款,项目超概算,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管理不到位,政府投资工程验收不严谨,政府投资工程以结算代替决算,违规管理使用项目管理费,违规管理使用工程前期工作费。违规开支“三公”经费问题。是否防止食堂出现未落实“公益性”原则,存在层层转包、分包现象,防止以折旧费、管理费等方式或名目从学生食堂盈利情况,防止未落实对食堂基础设施的投入责任,未按规定设置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在食堂坐收坐支职工福利等开支问题。(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

39.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协调权、监督权、执行权、建议权、政策制定权等设租寻租、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充当权力掮客等问题,以及帮助下属部门(院系)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象,教辅采购管理中违规牟利等问题。是否重点关注重大建设、重要投资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廉政风险。是否重点关注招生就业、科研经费、师德师风、职称评聘、教材教辅、基建后勤、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知识产权转让以及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40.学校在招生就业、评奖评优、晋级晋升、招标采购、课题项目申报等方面是否搞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近亲繁殖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与普通教师、科研人员争夺资源、侵占学术科研成果、争抢荣誉等,对师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问题。是否存在校风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课堂管理不够严格、师德师风抓得不严问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41.班子成员是否深入基层单位调研,调研工作是否存在布置安排多、听取汇报多,深入研究少、具体指导少的问题。(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三)自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42.是否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八种本领”,强化政治担当,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党总支书记是否落实述职述廉制度。(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43.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是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否存在“一把手”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和家长制,违规决策、盲目决策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等问题。是否存在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44.是否有切实措施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等制度。(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45.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方针,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依据,注重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风险防范等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46.在防止把党管干部变成“一把手”管干部问题上,是否存在违规进人用人、任人唯亲、“近亲繁殖”、带病提拔、突击提拔、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是否严格控制编制和领导职数,大力整治“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违规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问题。(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47.在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建立完善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上,是否大力选拔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及时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是否完善了落实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凡提四必”、巡视巡察、信访、审计、民主测评成果和考核结果。是否建立了实在管用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48.是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做好党外干部、专业人才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任用工作。(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49.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因私出国(境)报告审批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兼职、“裸官”任职岗位管理等制度规定。是否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以及大局意识、协作意识不够等现象;是否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懈怠、不思进取情况。是否加强借调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0.各级党组织是否担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1.是否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是否结合学校实际,把党的组织法规和中央、省委和委厅提出的要求具体化,建立健全完整的组织制度体系。(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2.在对基层党建的领导和指导上,是否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等根本职责,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肃组织生活,加强支部“五化”建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按规定发展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按期换届等制度。(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3.党组织书记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推动本单位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4.是否存在担当意识欠缺、责任意识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推诿扯皮、上推下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懒政怠政等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放不开手脚、怕出错担责,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5.是否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持续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落实;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正确对待被问责和受到处分的干部,不断调动和保护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6.学校是否坚持党建和教学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等根本职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7.学校是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人才培养使用、交流引进、管理服务、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严把政治关口,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联系服务、关心关爱。(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58.学校党委是否全面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做好人才引进与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四)自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的问题

59.党委书记是否从政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是否存在将整改责任“一分了之”,把整改工作简单推给纪检监察机构,以基层整改代替自身整改,把问责当负责等问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60.党委书记是否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是否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61.是否认真对照有关问题,剖析思想、查摆问题根源,真改实改;是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全面整改;是否以重点问题解决带动面上问题整改,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62.纪检监察机构是否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盯紧盯实、对账销号;是否督促和协助校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63.是否认真研究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是否认真查找审计、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否存在压案不查、行动迟缓等问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64.是否强化整改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65是否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与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持续跟踪督办。是否对各类监督指出问题特别是上轮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做到整改到位,干部群众认可。是否存在“过关”心态,以及会议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避重就轻、边改边犯等问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66. 是否把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推动监督、整改、治理一体贯通。(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   

五、工作步骤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3月至4月)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自查自纠要点,逐条对照检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填写《“未巡先改”工作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清单》(见附件),于3月25日前将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清单电子档和纸质版报学校纪检监察处黄华老师处。纪检监察处汇总整理后报校党委审议,于3月29日前报省教育工委巡察办。

(二)综合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5月)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校党委认真进行清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深刻剖析根源,列出整改措施,未巡先改、立行立改、深入整改。纪检监察处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对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至7月)

坚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在抓好巩固提升的同时,认真研究分析有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突出治本、注重预防,强化制度性安排,建立健全共性问题查漏补缺、及时纠偏机制。对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确保达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的良好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视工作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将此次“未巡先改”工作作为找差距、改作风、补短板的重要契机,全面落实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巡后整改、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二)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带头,协助牵头单位对照自查自纠重点,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推动“未巡先改”工作,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未巡先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立行立改,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该谁整改就由谁整改。坚决防止以原有问题代替未巡先改查摆发现问题。坚持新老问题一起改,防止边改边犯。校党委要及时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纪检监察处要对“未巡先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未巡先改工作消极应付、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问责。

 

 

附件: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未巡先改”工作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清单

张航发〔2024〕1号+张家界航空职院“未巡先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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