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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6-04-07

各单位:

现将《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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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采购工作,提高学院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院利益,明确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依据湖南省政府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集中采购范围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含财政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进行的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含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和服务(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如保险、审计、物业管理等),必须进行政府采购。

二、采购限额标准和方式

依据湖南省当年政府采购规定的目录和限额标准组织采购。学院采购范围及限额标准如下表(省里限额标准若有调整学院也同步调整):


序号

采购范围与限额标准

采购方式

1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分散采购金额达2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服务,50万以上的工程

政府采购

2

工程:5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货物和服务:5千元≤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

学院内部采购

3

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

一年合同的专门工程维修公司

4

货物和服务:合同估算价<5千元

项目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自行采购


其中“一年合同的专门维修公司”每年招标一次,负责院内各种零星维修,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价格与质量的监控与管理。

  三、工作程序

1.项目申办单位在CRP系统上填报项目采购申请审批表;申报审批程序为:项目申办单位申报,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确定采购方式,财务处审核,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主管院领导审批,主管后勤财务院领导审批,院长审批。

2.审批程序完成后,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按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需要政府采购和学院内部采购的,项目申办单位负责技术文件,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构成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4.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与纪检监察审计室共同确定评委人选,组成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项目具体评标活动。

5.对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经学院审核,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会同项目申办单位与中标人洽谈合同,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若有异议,向主管院领导报告,由纪检监察审计室调查后再行决定。

6.项目申办单位负责合同的履行。

7.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做好招标采购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

8.财务处根据采购项目齐备的资料才能付款。

   四、组织管理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是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职能部门, 按相关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没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按本办法组织实施,项目申办部门配合。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招标采购工作。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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