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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6-05-13

关于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精神,加强我院招生工作的计划性、指导性和有序性,提高招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招生工作任务的完成,经2016年 月  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玉平  唐汝元

副组长:周仲春  卢端敏

成  员:贺红斌  陈益林  李爱平  熊湘玲

张正华  陈文礼  熊隆友  罗  鑫

全明望  倪士勇  罗佳生  谭本军  

谢厚亮  刘让贤  薛定刚  高其胜

同时成立各责任小组,具体实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1.总体策划:全明望

2.监    察:张正华

3.安全保卫:罗  鑫

4.现场录取:朱自求

5.网络维护:刘伟跃

6.收费审核:熊隆友

7.专业咨询:陈益林  倪士勇  罗佳生  谭本军

               谢厚亮  刘让贤  薛定刚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研究提出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方案,审查通过年度招生工作方案。

3.根据有关招生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审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

4.全面管理招生工作进程,安排部署招生宣传、咨询、信息审核、信息报送等工作。

5.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落实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工作纪律,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6.审核并批准录取新生名单。

7.协调并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王来顺

副组长:张正华

成  员:田  敏  熊湘玲  熊隆友  谢厚亮  王红梅  

四、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参与学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保证监督到位,确保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学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检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3.对招生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会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妥善处理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    
   4.督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者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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