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湖南省促进校企合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的通知。8月27日,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上三份文件进行了学习研讨。研讨会由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陈益林主持,分管教学副院长魏道德、教学单位负责人参加。
结合学院教学实际和经验,经研究,对《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2点意见:第一条第三段中“跟岗实习一般不超过2个月”。建议延长至3个月;第一条第四段中“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毕业年级,时间一般为6个月”。建议“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对《湖南省促进校企合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