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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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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张家界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6-04-27 作者:superstar |
关于申报2016年度张家界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张科发〔2016〕11 号
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张家界科技工业园,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张家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张家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张家界市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支持领域 项目支持领域是《申报指南》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计划、农业关键技术运用与示范计划、社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及优势资源产业化发展计划、科学技术普及计划”等六类计划类别所明确的领域。 三、推荐单位及项目推荐数量 1.市直行政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为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单位;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推荐单位;张家界科技工业园为园内企业项目申报推荐单位。 2.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由推荐单位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申报。其中:区县项目需由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与区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推荐;张家界科技工业园独立行文推荐。推荐文件须同时报送市财政局。 3.慈利县、桑植县各限推荐3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在张家界市科技局网站的申报管理系统里注册、填写、提交、打印申请书;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打开下列网址进入系统申报,网址:http://www.zjjkjj.gov.cn/(或http://220.169.201.118:85/) 2.推荐单位汇总并统一报送项目材料(包括申请书、汇总表、项目简介等)。 3.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一般项目的,需要提交《张家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申报重点项目的,需要提交《张家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必须具备: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拥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或有效发明专利证书),一式2份。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并简装成册 4.《申报指南》以外的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申报指南》中各类科技计划之间重复申报。申报项目中主要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凡承担有2015年以前的本级项目,没有结题验收或没有通过项目检查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5.实行限时申报,申报日期为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6月17日,申报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6.纸质材料统一报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设市科技局202)受理。 张家界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陈春宇 联系电话:0744-8282935 手机:18874469955 张家界市科技计划管理QQ群: 292500302
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7日
有意向的老师请将相关材料于6月15日前交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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