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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义务管理员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0-07-05 返回列表

作者:admin

一、义务管理员的义务

(一)模范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广大读者服务;

(二)积极维护图书馆正常秩序,制止并纠正读者在借阅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三)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按时上岗,对值班时间与上课时间有冲突者,根据情况找组长协调;

(四)充分发挥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向图书馆反映读者的要求和建议;

(五)参与图书的宣传、介绍工作,组织读者开展读书竞赛活动;

(六)提示读者正确使用代书板;

(七)积极帮助老师将读者归还的书籍上架,维护书架上书籍的整齐;

(八)积极维护图书馆内卫生,给广大读者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阅读环境。

(九)积极反映图书馆管理漏洞,积极提供好的管理方法和建议;

(十)认真做好上下班工作的交接,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服从工作安排。

二、义务管理员的权利

(一)不领取薪酬,但可享受借阅10本图书,借期2个月的权利;

(二)可参加图书馆每学期的“优秀义务管理员”评选,对于优秀的义务管理员,将在张家界航空职院报、图书馆的馆报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表彰;

(三)可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参加图书馆内部培训;

(五)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上网,可享受优惠待遇。

(六)可在图书馆对义务管理员的自习开放区进行自习。

三、义务馆员纪律要求

(一)义务馆员应遵守本馆关于工作人员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二)对来馆读者要一视同仁,不得私自为个人或其他人借拿书刊;

(三)依照安排表按时上岗,不可无故缺勤,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上岗,要提前通知有关负责人,以便作换岗调整; 

(四)不可代替他人签到,不可只签到不工作;

(五)在阅览室值班的义务管理员必须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不允许多个义务管理员围坐工作台聊天喧哗。

(六)凡考试期间,义务管理员要和图书馆协调好,做到考试、工作两不误。

四、违反纪律处理方案

(一)普通成员

①无故缺勤并且未请假者,累计次数达到四次视为自动退出,自动退出者取消社内一切权利;

②发现代签现象,代签双方将做警告至辞退处理,辞退者取消社内一切权利;

③发现只签到不工作者做辞退处理,辞退者取消社内一切权利;

④申请辞职,并且图书管理员工作未达到一学期以上者,取消除档案外其他所有权益。

(二)组长

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了解小组内工作情况者,视情况取消负责人资格或辞退处理,辞退者取消档案外其他所有权益,若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

②若有滥用职权等毛病,经查为事实,累计次数达到两次者将取消组长资格;

③申请辞职,需提前两个月提交辞呈,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取离职。离职后,取消除档案外其他所有权益。

(三)(副)组长

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了解协调各小组工作情况者,视情况取消社长资格或辞退处理,辞退者取消档案外其他所有权益。若有特殊情况需向指导老师请假;

②若有滥用职权等情况,经查实,做警告至取消(副)组长资格;

③申请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取离职。离职后,取消档案外其他所有权益。

五、优秀义务管理员的评定以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①热爱图书馆,热心图书馆工作,对本职工作恪尽职守;

②模范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义务馆员守则;

③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④一学期病假不超过2次,,事假不超过3次。

(二)评选办法

根据义务管理员的出勤次数和工作表现,由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推荐,由图书馆的老师和“学生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人员综合评价产生。

(三)奖励办法

①对选出的优秀义务管理员颁发“优秀义务管理员”荣誉证书及奖励;

②获奖名单在《张家界航空职院》报及学院图书馆馆报等予以表彰。

 

备注:

①望全体义务管理员遵守图书馆各项制度,积极工作;

②普通成员、副组长、组长应该互相监督,若有违纪行为可向指导老师举报;

③图书馆对此方案保持最终解释权。     

   图书馆

                                                                                                   二O一O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