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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生义务管理员委员会例会制度

发表时间:2020-07-04 返回列表

作者:admin

为规范图书馆服务管理,及时沟通信息,检查布置各项工作,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能够及时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使图书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更加系统化、纪律化、民主化,根据现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参会人员

义务管理员、勤工俭学管理员。如会议重要将要求相关教师参与。

二、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下午4:40。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例会可提前或视具体情况推迟进行。

三、会议地点

图书馆

四、会议要求

(一)每月召开一次,由义务管理员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常务副主任负责通知、召集参会人员。

(二)每次会议都必须备有详实、明确的会议记录,由主任主持,副主任负责记录和整理,包括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的方案等。

(三)建立考勤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向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请假,代请无效。参加会议者不准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超过二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予以辞退。

(四)开会时自觉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议论,不谈笑,不看书报,会议期间将手机调为振动。

(五)参会人员会前应周密考虑,认真准备,坚持长话短说,繁事简讲的原则,提高会议效率。

五、会议内容

(一)通报图书馆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二)总结上月工作,对图书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协商解决。     

六、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学生义务管理员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