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关于开展整治社会培训机构涉专升本、单独招生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整治社会培训机构涉专升本、高职单招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教通〔2023〕39号)文件要求,经校纪委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整治会培训机构涉专升本、单独招生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教育部招生考试“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30个不得”政策规定和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及省教育厅专升本、高职单招有关工作要求,严厉打击社会培训机构扰乱专升本、扰乱学校单招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招生考试秩序和招生公平,净化招生考试外部环境,切实维护招生考试风清气正,全力确保2023 年专升本、单招工作顺利进行。
二、整治内容
2023年专升本、高职单招期间,重点整治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虚假宣传、违规招揽生源、学校内部人员与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内外串通等损害教育公平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问题:
1.与社会机构和社会人员合作开展招生宣传,将本校招生工作委托给社会机构和个人,或授权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
2.招生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行为,向生源学校教师支付所谓“生源回扣”“生源推介费”等;
3.与不具备自考助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合作,或与有关社会人员合作,允许机构或社会人员到校开展自考生源发动工作,或组织学生参加该机构的助学活动;
4.学校有关人员与社会机构及社会人员内外串通,通过“内部指标”“透露试题”等方式,在单招考试中违规为机构或个人提供便利,损害教育公平,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5.有关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骗取学生高额费用后携款潜逃,直接损害学生经济利益;
6.考生反映的社会培训机构其他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三、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工作分为三个步骤实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1.深入动员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学校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动员部署,构建齐抓共管、形成整治社会培训机构涉专升本、单招考试的高压态势。
2.全面自查自纠(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0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学校专升本、单独招生各个环节进行逐一排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建立整改台账,设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任务。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于4月30日前报送纪检监察处。
3.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学校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将依法依规进行跟踪问效,追究责任。
4.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和成效,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构建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整治社会培训机构涉专升本、高职单招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德师风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有序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积极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单位要全面摸排,力求全覆盖、无遗漏,坚持以点带面,抓早抓小,不放过每一处漏洞短板和每一个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推动工作取得成效。按阶段向校纪委报送本单位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情况。
3.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宣传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和自学助考要求,严禁有偿招生和违规开展自学助考活动。通过部门二级网站、工作群等渠道开展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让广大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校纪委将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督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
全校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校党委、纪委报告。各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17:00前将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处(图书馆209室)。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0744-8257357。
附件1: 学校开展整治社会培训机构涉专升本、高
职单招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开展整治社会培训机构涉专升本、高职单招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研究,成立学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校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校开展整治社会培训机构涉专升本、高职单招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二、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璞 曾自立
组 员:周仲春 万友良 魏道德 贺红斌 田 敏
熊湘玲 倪士勇 张正华 宋 斌 黄金水
三、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负责专项工作的文件起草、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情况报告(通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日常工作。
四、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牵头领导:周仲春
工作人员:张正华 宋 斌 黄金水 李 健 罗爱云
黄 华
附件2: 张家界航空职院开展整治社会培训机构涉
专升本、高职单招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登记表
涉及问题种类 | 是否存在问题 | 存在问题 具体表现 |
与社会机构和社会人员合作开展招生宣传,将本校招生工作委托给社会机构和个人,或授权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 | ||
招生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行为,向生源学校教师支付所谓“生源回扣”“生源推介费”等 | ||
与不具备自考助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合作,或与有关社会人员合作,允许机构或社会人员到校开展自考生源发动工作,或组织学生参加该机构的助学活动 | ||
学校有关人员与社会机构及社会人员内外串通,通过“内部指标”“透露试题”等方式,在高职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为机构提供便利,损害教育公平,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 ||
有关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骗取学生高额费用后携款潜逃,直接损害学生经济利益 | ||
考生反映的社会培训机构其他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 ||
承诺书 按照学校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本单位清理排查工作已结束,现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已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了集中学习宣传,开展了自查纠正,做到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自查情况登记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 若承诺不实,愿意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政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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